涉洗黑钱判无罪获发还讼费 前豪宅大王入禀要求更换讼费评估聆案官
2021-11-08 12:49
前「豪宅大王」秦锦钊被指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期间,涉嫌与他人洗黑钱近32亿元,2019年经审讯后获判无罪释放,秦获批准发还讼费,讼费正进行评估,期间秦入禀区域法院,要求法官批准更换聆案官。案件今开审,秦没有律师代表,自行陈词指,负责讼费评估的聆案官行为偏颇,理由是秦指称他曾与律政司张先生电话沟通,对方声称可以由光碟代替影印文件,后来张推翻自己的承诺,要求秦影印文件内容,秦说,「几十万页文件,需要两个月」。秦认为聆案官与律政司的私下沟通,一口认定是聆案官对律政司的指令,对他不公,又指称聆案官违反法官行为守则。不过,区域法院法官质疑为何聆案官与律政司要「做此大龙凤」,因聆案官本身已有权反对秦的做法。而律政司一方亦否认事件,不认为法官行为偏颇。
另外,秦指聆案官「无资格做讼费评定,要求撤销聆讯官审讯资格」,他指洗黑钱案中,他聘用包括女儿在内的4名专业人士,但聆案官最终只批准1万元1个月的薪酬,「系侮辱我,歧视我,他们无律师牌便歧视我」。另外,他聘任的内地专家证人,他指聆案官只批10万元酬金,与他申请400万元酬劳相差甚远,不断指责聆案官歧视。法官听罢陈词,将择日颁下书面判词。
法庭记者: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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