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教师被搜出雷射笔 称作授课用途

2021-11-16 13:25

被告黄坤培(中)。汤璧瑜摄
被告黄坤培(中)。汤璧瑜摄

民阵前年9月申请港岛游行遭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大批市民仍自发上街,入夜后演变成警民冲突。被搜出一支雷射笔的27岁男教师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负责检取证物的侦缉警员3439陈广豪(音译)忆述涉案物品时多番使用「大概」、「可能」等字眼,称:「现阶段暂时记到呢啲」,又表示自己在检视毕证物后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回被告背囊。裁判官王证瑜两度中断他,问:「咁几时记到第二啲?」,并指出物品「根本无攞过出嚟,点摆返入去?」案件明日再续。

警员9054徐进恒(音译)案发当日接报湾仔有失控场面,故随另外40名同袍由北角警署出发,沿轩尼诗道往湾仔方向支援,至马师道附近见燃烧弹,遂下车戒备。期间有人大叫「黑警」,亦有人急步跑离现场。同时,桥上人士准备向鸿光道方向离开,徐怀疑他们与地下燃烧弹有关,于是将被告一行6人截停。被告当时身穿黑色裇衫、黑色波鞋、长运动裤等,背囊则被搜出手套、眼罩、雷射笔等。徐表示,在搜查过程中曾试按该笔,「见到有条绿色嘅光线」,查问下被告指它用作授课,至于为何带同如此多物品到场,他仅称要找朋友。

徐提到,被告在正式被捕后态度不合作,认为他有逃走的风险,故为其锁上索带。辩方大律师谢志浩指称,徐分别没有在口供纸及记事册上纪录有关雷射笔是否装有电池、有发出绿色光线和耳闻「黑警」的口号,代表他事隔年多已记不清细节。徐否认,因为自己自2019年6月参与「踏浪者行动」至翌年7月只拘捕过一位涉及雷射笔的人,即本案被告。徐另否认有警员在搜查行动完结后称:「全部(人士)都『塔』啦」。

被告黄坤培否认于2019年9月15日,在湾仔马师道近电灯号码17742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黑色镭射笔。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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