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拒将屯门柳园旧址改划成住宅用地 耀图控股申司法覆核胜诉

2021-11-25 18:40

高院法官今日颁下判词,裁定相关公司胜诉。资料图片
高院法官今日颁下判词,裁定相关公司胜诉。资料图片

耀图控股有限公司3年前向城规会申请,欲将屯门青山公路柳园旧址,改划成住宅用地,惟申请去年初遭城规会否决。耀图早前入禀高院,要求撤销决定。原讼庭法官陈嘉信今颁下判词指,城规会并无基础证明批出申请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且没有给予耀图充分的回应机会,裁定申请方胜诉,并下令城规会撤销决定、重新审视该申请及支付讼费。

申请人为耀图控股有限公司,答辩人为城市规划委员会。耀图2018年3月向城规会申请,要求将位于青山公路青山湾段436号地段的柳园旧址,重新划分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惟去年1月,城规会以改划土地用途所造成之累积效应会影响附近环境为由,否决该申请。耀图认为,该地段与屯门市中心相邻,附近亦有高密度商业或住宅用地,城规会说法并不合理。再者,城规会否决申请前,没有给予耀图回应机会。

法官于判词中指出,城规会在审批申请时,应该考虑地段现时环境,即该处已兴建的高密度住宅大厦。相反,假如该处乃乡村地方,城规会则可以土地兼容性为由拒绝改划用地的申请。而本案所涉地段中,屯门市中心现存楼宇与住宅用地兼容。城规会并无任何证据基础,证明批出申请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法官认为城规会审核申请时并无给予耀图充分回应机会,对申请方不公平。法官续指,城规会以「综合规划方法」作为改划用地之先决条件,其实并无实际需要及效用,同时违背既定规划原则,即因应每宗个案的情况及变化而定。再者,地段附近用地由不同地主持有,城规会要求耀图一并规划该些用地并不合理。

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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