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生认行人隧道涂鸦刑毁 判12个月感化令

2021-11-30 15:51

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

两名青年前年9月在沙田一条行人隧道内,以喷漆喷上「香港人加油」等字句涂鸦墙壁及张贴海报,20岁男生早前承认刑事损坏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处12个月感化令。温官指考虑到被告愿意正视毒品问题,故给予被告一次机会,但提醒被告「判感化令唔等于无事」,若他再沾毒或改判戒毒所令。

被告上一份感化报告的验尿测试对毒品呈阳性,温官遂为被告再索一份报告。辩方今求情指报告正面。被告初犯,有真诚悔意,望法庭判处感化令。

温官同意报告正面,考虑到案情,被告年轻和没有案底,案发至今已2年,被告认罪有悔意,愿给被告机会,终判12个月感化令。被告须遵守5项条件,包括在工作,学业及居住上接受感化官指示、远离危险药物、在感化官指引下结交朋友、接受尿液测试及参与社区戒毒活动。温官提醒被告「判感化令唔等于无事」,指若被告违反感化令法庭可重新判刑,如被告的尿液被验出有危险药物会考虑改判戒毒所令。

被告戴志立(20岁,学生)被控于2019年9月24日在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内,使用喷漆喷字及张贴海报,损坏属于路政署的墙壁及地面。同案被告杨康祺较早前认罪,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须向路政署赔偿1000元清洁费。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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