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澳民航局签订《合作安排》促进民航维修业融合发展

2021-11-30 17:25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胡振江(中)、香港民航处处长廖志勇(右)和澳门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左)签署《合作安排》。 政府图片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胡振江(中)、香港民航处处长廖志勇(右)和澳门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左)签署《合作安排》。 政府图片

中国民用航空局、香港民航处和澳门民航局今日(30日)在深圳签订《联合维修管理合作安排》,以便利内地、香港及澳门飞机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在3地的飞机维修机构工作。《合作安排》由国家民航局副局长胡振江、香港民航处处长廖志勇和澳门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共同签署。

国家民航局与港澳两地民航当局在2001年成立联合维修管理平台,讨论和开展飞机持续适航的合作事宜,并分别于2006年及2013年签订《互相认可航空器维修单位批准合作安排》及《相互认可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批准合作安排》,让3地的飞机维修及培训机构可以灵活地为三地的航空业界提供服务。

为把握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机遇,促进3地人员流动和扩大专业资格互认,协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国家民航局与港澳两地民航当局进一步合作,透过《合作安排》互认3地飞机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以便利他们在3地的飞机维修机构工作。

民航处处长廖志勇表示,《合作安排》不但为香港的飞机维修机构提供更多具备各种专业资格的飞机维修人员,亦为约2 200名香港飞机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和未来有志投身飞机维修行业的人士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有助巩固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

当局指,上述的合作安排对3地共用培训资源、减省重复审核和方便人员流动起了积极作用,亦标志着国家与港澳两地局方在飞机维修管理方面长期及全面合作的另一里程碑,有助持续推动内地、港澳地区的航空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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