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拉面店贪污盗窃案 廉署再起诉前总厨串谋盗窃
2021-12-06 15:02
廉政公署继早前落案起诉两间日式拉面店10名前雇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偷窃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并行贿受贿以纵容有关挪用款项勾当后,上星期五(12月3日)再落案起诉涉案前总厨串谋盗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本年初已检控10名佳伟餐饮有限公司(佳伟餐饮)前经理、厨师及侍应等雇员。廉署向律政司徵询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上星期五再落案起诉佳伟餐饮一名前总厨。
王盛达,33岁,被控3项串谋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2月7日)将于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佳伟餐饮以「广岛霸吗拉面」及「风云丸」两个品牌经营多间日式拉面店。王盛达任职佳伟餐饮总厨,负责管理该两个品牌所有分店的厨房。
该3项控罪指王盛达涉嫌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分别与上述其中9名佳伟餐饮前雇员串谋,从「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及「风云丸」尖沙咀分店的收银机偷窃现金。有关勾当怀疑涉及不当处理现金券及顾客点餐。上述两间分店涉嫌被偷窃现金共约19万元。
早前被廉署起诉的10名佳伟餐饮前雇员为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店长吴伟涛;部长林廷峯及林颖思;高级厨师余凯麟及余世鸣;厨师吕健诚及文嘉升;侍应刘瑞莲;及兼职侍应马君彤。
他们被控共12项罪名,即3项串谋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七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10人将于明年2月7日在区域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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