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探索开发期权期货及排污权交易等海洋相关金融产品
2021-12-14 16:20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加快发展蓝色金融产业。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和在建船舶、远洋船舶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积极争取以深圳前海为中心创建「中国蓝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对接深交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等资本交易平台,支持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引导吸引各类资本加大对涉海企业股权投资。探索开发期权期货、排污权交易等海洋相关金融产品。规划同时提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深入开展海洋碳汇研究,鼓励开展蓝碳标准体系、海洋碳汇核算系统的理论方法和碳汇计量相关技术方法及标准研究,建设可持续性海洋牧场等重要海岸带生态系统,发挥浮游植物、藻类和贝类等生物的固碳功能,试点研究生态渔业的固碳机制和增汇模式,开展海水贝藻类养殖区碳中和示范应用,把蓝碳作为支持沿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带动海洋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生态养殖、 蓝碳技术服务和蓝碳交易等海洋经济新业态发展。
根据规划,广东将在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惠州和湛江等开展海洋碳中和试点和示范应用,探索海洋碳汇交易,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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