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许智峯网上帖文 两男女被控煽惑投白票

2021-12-17 05:30

■廉署检控两名涉煽惑他人投白票男女。
■廉署检控两名涉煽惑他人投白票男女。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选举将于后天星期日举行,警方及廉署早前以涉嫌公开呼吁他人以不同方式杯葛选举拘捕十四人,包括前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廉署昨日落案起诉其中两人,控告他们涉嫌在社交媒体,转载已逃亡海外、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个人社交媒体专页的「如水计画」帖文,有关帖文煽惑其他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其选票,致使该选票在立法会选举中被视为无效,两人暂获准保释,下周二冬至在观塘法院提堂,是首宗因煽惑他人投白票而被检控的案件。
廉署昨日发出新闻稿,指早前就有关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的帖文展开调查,并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分案起诉其中两名早前被捕人士,包括三十六岁销售员陈健民,以及六十五岁办公室助理梁月嫦,两人各被控一项罪名,即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控罪指出,两人涉嫌分别于今年十月三十日至上月九日或本月十六日期间,在立法会选举中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二人的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许智峯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一个帖文,该帖文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其选票,致使该选票在立法会选举中被视为无效。
廉署获手令通缉许智峯
  另外,廉署上月底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许智峯及另一名已前往英国的前区议员丘文俊,他们涉嫌分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帖文,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今年十月三十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本月十九日投票日被界定为是次选举的「选举期间」,「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条例》第二十七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二十万元。
  廉署提醒市民必须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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