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修订网络安全审查 掌百万用户信息平台赴国外上市须审查
2022-01-04 11:17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及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3个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以下三种结果:一是毋须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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