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 大状指霍英东生前把35.2亿元转给何铭思

2022-01-11 17:42

霍丽娜(左)及霍震寰(右)。
霍丽娜(左)及霍震寰(右)。

霍家争产案今在高等法院掀开序幕,代表长房次女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下午继续开案陈词。霍家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在1997年6月以象徵式一元把南沙项目权益的一股售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霍英东基金便向有荣提供免息贷款,各方不争议有荣有权在2007年从霍英东基金回购该一股,而如有荣在2007年回购该一股,便需向霍英东基金连本带利支付23亿港元的股东贷款。据悉,三名原告长房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次女霍丽娜均希望有荣回购涉案一股。

余指出,即使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是慈善机构,但霍英东身为富商及慈善家,首先要赚钱才能捐钱,而霍英东在1997年6月指示长房次子霍震寰把有荣的一股转给霍英东基金,余认为从商业角度考量,有荣不会无缘无故把一股送给霍英东基金,相信有荣需偿还霍英东基金一直投资南沙项目的贷款,如有荣回购该一股,便需向霍英东基金还款。

余另提到,霍英东生前把35.2亿港元转给其挚友、前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何铭思(又名何兆铭),协议指明何铭思获全权使用有关资金及股权,「我的家人对何铭思如何处理(该35.2亿港元)不得有任何争议」。

记者 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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