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大和解失败 二房三房不同意协议条款下月7日续审

2022-01-28 14:51

左起:霍丽娜、霍震宇、霍震寰。 资料图片
左起:霍丽娜、霍震宇、霍震寰。 资料图片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争产案,诉讼各方自上周二起商讨庭外和解协议,长房与霍英东基金已达成和解协议,但二房三房并不同意有关协议的所有条款,希望争产案继续审讯。主审法官陆启康对如此的案件发展感到失望及不解,本案源于长房及家族公司的争议,现在则因二房三房的决定而令案件需续审,案件押后至农历新年后2月7日上午10时续审。

代表二房三房成员的王则左大律师指,二房三房成员不同意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故认为案件应尽快续审。陆官指长房兄弟姊妹之间已达成共识,难以想像案件押后多日后,出人意料的结果却是二房三房不愿达成协议。王补充指,二房三房很高兴长房解决了有关家族公司股票回购争议,但今日中午亦收到逾70页的修改文件,内容有些不止与本案相关的条款,而身在海外的二房三房成员不能完全同意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

陆官指本案的关键人物一直是长房兄弟姊妹及家族公司,现在却告知法庭因为二房三房的决定,令全案需要继续审讯,陆官对此表示大惑不解并感到失望,虽然法庭不能参与有关和解协议的讨论,但在考虑讼费命令时,法庭必须考虑到哪一方需要负上责任去承担本案讼费。

陆官又表示经过多日商讨后,本来预计假若不能达致全面和解亦可达成部分和解,而陆官得知二房三房不同意协议后无言以对,亦指明此并非一个好消息,陆官也不希望有任何一方最终需支付本案庞大的讼费。陆官考虑到审讯如押后至下周一继续并无意义,直接把案件押后到农历新年假期后,在2月7日上午10时再续。

本案原告之一、长房三子霍震宇离开法庭时,被问及「会否对今日的结果感到失望?」,他回答说:「少少遗憾」,而被问到「有否想过二三房会不同意和解协议?」,他则回答:「No Comment(无可奉告)」。

原告方为长房三子霍震宇、长女霍丽萍、次女霍丽娜,被告方包括长房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二房三房成员及多间家族公司。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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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6:02

霍震宇离开法庭。
霍震宇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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