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川香」屡于露天地方清洗及贮存用具 遭食环署吊销牌照14日

2022-02-01 15:22

旺角烧味及卤味店「川香」两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14天。网上图片
旺角烧味及卤味店「川香」两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14天。网上图片

旺角烧味及卤味店「川香」因在露天地方清洗及贮存设备及用具,两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14天。

「川香」位于旺角广东道1037号地下,今日至2月14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于去年9月及11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4100元。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15分,店铺因此须停牌14天。

有关店铺经营者去年3月及7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4500元,因而被记下15分,店铺去年9月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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