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放宽科技公司上市须有条件

2022-02-23 22:25

财政预算案建议考虑放宽科技企业来港主板上市要求。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证监会及港交所(388)正检视上市规则,考虑容许「从事先进技术且具规模」但未有盈利和业绩支持的科企来港集资,以配合有关研发的集资需求。他认为,即使科企未有收入或利润,但只要业务发展有里程碑,及披露清楚,可以研究准许上市。有业界人士指,监管机构应清晰厘定何谓「先进技术」,预计晶片制造、人工智能等「硬科技」科企将是新制度的潜在上市企业,认为可参考生物科技企业的上市要求,及由相关专家小组协助审批上市申请,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市值要求应不低于现有主板最低上市门槛。

证监会回应指,与港交所正处于早期研究阶段,认为有关建议有利吸引优质企业和投资者来港,提升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地位。陈茂波表示,有关科企研发初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有集资需要,所以研究可否类似因应生物科技企业安排,修订上市规则。他期望能掌握时间,尽早推出新制度。

预算案未有厘定何谓「先进技术」,德勤中国华南区主管合夥人欧振兴估计,初步料主要涉及晶片制造、人工智能等「硬科技」,而不是使用现有技术应用的企业(例如电商),亦应比同股不同权中「创新产业」有更多要求。他指,现阶段难以估计市场有多少适合的潜在企业,但认为上市门槛可参考本港生科股及内地科创板的上市要求,例如相关科企的研发开支要有一定比例;其核心产品已持有或很大机会得到认可专利;须有大型基金认购一定比例等。此外,市值要求应参考现时主板最低上市门槛20亿元。由于料涉及复杂的科技业务,港交所宜有相关专家小组协助审批上市申请。他指,放宽上市门槛总体能为本港带来更多上市选择,有利资本多元化发展,而且能配合本港成为创新科技中心的定位。

安永亚太区上市服务主管合伙人蔡伟荣称,新制度应贵精不贵多,大方向可参考北京交易所吸纳「专精特新」(聚焦核心主业,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等特点)的企业。他认为,本港以披露为本,应开放予所有投资者买卖。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方蕴萱表示,新财政预算案中并没有详细地提出如何修例,科企融资方法还要很多,如天使基金等;从资本市场方面来看,若能更迎合科企来港上市需求,公会对此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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