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抢文件案|梁国雄藐视立法会罪成判监14天 刑期与其他案分期执行

2022-03-29 15:26

梁国雄涉于2016年11月在立法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的文件。资料图片
梁国雄涉于2016年11月在立法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的文件。资料图片

立法会前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间的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的文件。梁否认一项藐视立法会罪,案件早前审结,今天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国雄被判监14天,刑期与他另涉的案件分期执行,意味着在其现行的23个月刑期加监14天。

被告梁国雄(65岁)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的藐视罪,即于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时引起骚乱,致该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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