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买位安葬小心违法 广州消委会:港人不能预购骨灰位
2022-03-30 14:39
香港土地供应紧张,连带骨灰位供不应求,不少私营龛位价格昂贵。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穗港已联合开展骨灰位服务情况调查。根据规定,港人不能预先购买广州市骨灰格位作将来之用。
广州传媒报道,去年底香港消委会针对有经营者在港对港人宣传,可提供内地某宗教场所的骨灰存放格位(公墓)等服务、满足港人供奉祭祀过世先人需求的情况,去信联合广州消委会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港人是否可以购买广州市的骨灰位、骨灰位是否可以转让、经营性骨灰位是否有使用期限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广州消委会去信向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同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对港方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
广州消委会调查发现,港澳台同胞骨灰需安葬安放在广州的,安葬承办人可凭逝者死亡证、火化证等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各经营性公墓认购骨灰格位,并在办理《入粤安葬证》后,将骨灰安葬安放在广州市经营性公墓内。
同时,凡需运入广东省内安葬的华侨、港澳同胞的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或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凭安葬地县级或以上民政部门会同级侨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广东殡葬协会印制的《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证》。
同时,根据《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公墓、骨灰堂(楼)的经营者不得以各种形式预售、传销墓穴以及骨灰位。已购买墓穴、骨灰位的,不得私自买卖」规定,港人不能预先购买广州市骨灰格位作将来之用。另外,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骨灰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
此外,经营性骨灰位存放服务主要由民政部门监管,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务院、民政部及广州市等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内部管理规定,市内的所有宗教场所提供的先人供奉服务仅在信众内部提供,不允许公开销售、禁止广告宣传、投机炒卖及抬价,因此,提供相关服务的宗教场所应当在此框架原则下提供服务,如果在香港的有关宣传内容超越上述原则,港人应当谨慎购买。
广州消委会提醒香港消费者,购买内地骨灰位前应查询清楚内地相关法规和流程,确保购买行为的合法性;同时须查询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许可文件、营业执照等,问清楚收费明细并签订书面合约;另外,由于港人不能预先购买广州骨灰位作将来之用,故不宜轻信在购买骨灰位后可以转让或转售的宣传和声称。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