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被非法改作动物骨灰安置所 佛堂申禁制令胜诉收回物业
2022-04-14 15:09
经营位于西贡井栏树私营庙宇慈荫精舍的慈荫佛堂有限公司指,一家地产公司的董事及其商业夥伴非法占据慈荫精舍,并把精舍非法改为动物骨灰安置所。慈荫佛堂2019年入禀区域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所有被告占据或进入慈荫精舍。案件早前审结,暂委法官黄若峰今颁下判词,裁定慈荫佛堂胜诉,下令被告交还物业及支付讼费。
原告为慈荫佛堂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顺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余力维、余的商业夥伴又名江淑仪的江凯岚、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慈荫精舍的人士及妨扰慈荫精舍营运的多名不知名人士以及顺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黄官于判词指,虽然被告指出,曾于2010年与原告以书面及口头方式达成协议,允许顺裕占用慈荫佛堂,但没有证据显示口头协议确实存在,故只能接受书面协议的内容。而书面协议仅列明「香港爱护老人协会」、或者由顺裕提名的人士管理,不等于容许协会或顺裕占用精舍,或作出违法地契条款的行为。况且顺裕不曾提名任何人管理精舍,故黄官裁定被告无权占用精舍。
至于被告称自2010年起占有精舍,原告同意被告多年来花钱营运和维修精舍,根据协议中「拥有人不容反悔」的法律原则,他们可以继续占用土地。黄官则认为,被告无法证明双方曾有协议,加上原告只是土地牌照持有人,而非拥有者,故该法律原则并不适用。黄官最终裁定,被告不得继续占用精舍,需交还物业予原告,以及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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