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25岁仔被偷15万元现金 警旺角拘中年汉
2022-05-01 08:33
警方上周三(4月27日)接获一名25岁男子报案,指其位于尖沙嘴弥敦道36至44号一房间内的15万元现金不见了,怀疑被盗去。
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昨日(4月30日)下午约5时在旺角区拘捕一名44岁姓包本地男子,涉嫌盗窃,并在其单位内检获该名男子怀疑于案发时穿著的衣物,并起回部分现金及以失款购买的货品。该名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重申,盗窃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市民不要因为一时贪心而以身试法。警方又呼吁市民小心留意自己的财物,避免将贵重财物放在当眼处,应尽可能将贵重财物放在身边看管或锁上保管,以免被贼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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