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减玻璃饮料容器徵费至0.98元 环团促交代理据

2022-06-09 08:47

政府建议下调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制的每公升容量循环再造徵费至0.98元。unsplash图片
政府建议下调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制的每公升容量循环再造徵费至0.98元。unsplash图片

政府建议下调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制的每公升容量循环再造徵费至0.98元。环保团体对此感到不解,促请政府交代理据。环保署昨日表示,已展开改善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以及全面落实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附属法例立法程序,建议订立《产品环保责任(受规管物品)规例》,订明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运作细节,目标明年首季全面实施徵费。

但根据环境署上月中提交予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拟议每公升玻璃容器容量收费一元,并称徵费经参考其他地方的经验,于2013年谘询后提出。绿色和平项目主任谭颖琳对当局如何订立收费水平感到不解,忧虑下调后未必能获得足够收入支持玻璃饮料容器回收工作,又促请政府恒常检讨收费。

另外,绿惜地球高级项目主任刘兆朗亦不明白下调徵费原因,认为政府需交代理据,又指徵费以容量计算不合理,形容低于一元的收费对部分贵价酒品是「微不足道」,无助令制造商及消费者履行环保责任,认为应按产品的百分比计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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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香港酒吧业协会钱隽永认为,徵费的价格合理,估计酒商将会把所增的成本转嫁予酒吧,但认为开支的增幅有限,在支持环保的出发点下认同计画,惟指紧密留意玻璃饮料容器的酒价,以免酒商乘机大幅加价,又称现阶段未有打算将徵费开支再转嫁予客人。

环保署回应指,新修订徵费水平的每公升0.98元与公众谘商文件提出每公升一元的指标数字相若,而水平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则,主要考虑政府委聘的玻璃管理承办商所提供废玻璃饮料容器收集及循环再造服务的费用,以收回计划的运作开支。署方早前相关文件亦指,将按既定机制检讨徵费水平,考虑通胀率、目标回收量、受规管物品销售量的升跌等或影响容器循环再造徵费水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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