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遗产管理计画未达共识 律政司促尽快拟定实施遗嘱安排

2022-07-07 13:33

龚如心逝世15年遗产管理计画仍未达共识
龚如心逝世15年遗产管理计画仍未达共识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逝世15年,华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和遗产管理人,对整个用作慈善用途、逾1400亿港元的遗产管理计画未达成共识,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庭处理。律政司希望钜大遗产能由合适人选所组成的监管机构去管理,但认为华懋慈善基金并非合适人选,其偿付能力亦不符合要求。由于三方已向法庭呈交建议,故希望法庭能够以「近似原则」( cy-près doctrine)作出权宜之计,制定最能确保受益人最佳利益的遗产管理计画。

龚如心遗嘱上提到会将整笔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用作慈善用途,以及设立「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并指定要由国务院总理、联合国秘书长和香港特首组成管理机构监管慈善基金。终审法院于2015年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以受托人身分持有遗产,另裁定龚如心希望将基金「交托」由基金以外的管理机构监管,故律政司司长和基金董事会须就遗产制订管理计画,包括成立监管机构,以确保遗产按龚如心遗愿作慈善用途,但监管机构至今尚未成立。

何沛谦资深大律师代表律政司指,律政司作为「慈善事务守护人」需以保障公众利益为依归,法庭应行使其司法管辖权尽快拟定并执行遗产管理计画,以实施遗嘱内容的具体安排,而监管机构亦应由具充足偿付能力的合适人选组成,以监督、管理及指示华懋慈善基金谨慎地管理华懋集团,有权接纳或拒绝接纳华懋慈善基金所提出的建议或决定,履行信托责任及社会责任,包括按龚如心遗愿设立「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

何强调华懋慈善基金资不抵债,涉嫌多宗民事诉讼,根据基金的财务报告所指,基金的欠偿及未付讼费逾亿元。何提到商人林义雄2009年向华懋慈善基金借出逾4200万港元打官司,于2015年入禀高等法院向华懋慈善基金连本带利追讨逾1.6亿元,而龚家在审讯中则指该笔款项应视作「捐款」而非「贷款」,又指除非对方转帐时列明借贷,否则一般都会视作捐款,何质疑华懋慈善基金董事会成员为何不查证逾4200万港元是「捐款」还是「贷款」,何又认为如华懋慈善基金连其公司亦没有足够能力好好管理,便质疑华懋慈善基金有没有足够能力去守护龚如心的遗产。

何另举例指华懋慈善基金前年入禀高等法院,入禀状指龚如心遗产管理人陈伟棠 、黄德伟、 庄日杰违反受托责任,滥收逾四亿三千万元的管理费,但却未有提交详细的工作纪录证明其工作时数,更指三人为了掩饰管理不善的过失而向华懋集团前行政总裁杨光支付近一千七百八十万港元「掩口费」,龚仁心亦曾与中间人刘子邦进行「枱底交易」。法官去年虽然因华懋慈善基金没有实质证据,而下令案件剔除部分申索,但何质疑基金入禀时「自爆」枱底交易等不当行为,难免令律政司司长对华懋慈善基金董事会成员的廉正性起疑。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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