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照勒索案|激动否认勒索 被告掩面痛哭:想屈我系大话精
2022-07-13 14:25
31岁女店员与本地连锁食肆集团高层发展婚外情,二人疏远后,女方疑要胁公开床照索价50万元的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被告自辩称,分手后曾向男事主X索款,原因只是想吸引X的注意和理睬,并非真心讨钱。
被告指,她与X在7月后没有再见面,至9月公司突然更改其合约,扣减其假期及薪金,她认为是X的手段,她当时不想离职,但为了保住面子愤而辞职,「依家系我飞你,唔系你飞我呀」。同月X在电话向她提出分手,并说会给她分手费和生活费。谈及此被告哭称「依家脑里面不停有佢把声......一谂起好惊」。
被告称,此前两人从未吵架,抽泣道「突然电话轰炸刺激我,真系接受唔到」。
她当时不解X为何在分手后向她索取交往时拍下的相片,不肯定X是否想只想看看,掩面痛哭称「但我依家知佢部署系乜,想屈我,系大话精......我同佢一齐嗰阵系真心真意爱佢」
被问到分手后,被告以短讯向X索取15万、20万或50万是否真心要钱,被告激动否认,称只是想令X注意和理睬她。
后来X于10月6日相约被告到酒店吃饭,被告称感到很开心,很想念X所以赴约,始料不及是警方的拘捕行动,「唔知点解喺背后咁样陷害我」。被告又作发誓手势,称「我可以发誓,我无谂过勒索」。
控方盘问时展示被告在酒店房拍下有关X的相片和影片,指出X其实不同意被拍。被告称,X自觉丑陋不喜欢上镜,但对方亦知道她喜欢拍照,故表示拍照没问题,惟不可流出,她亦已答应。控方又质疑,被告为何拍下X赤裸上身和穿浴袍的影片,被告解释她认为浴袍很特别,所以随意拍下,没有特别原因。
被告黄莎莎被控于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间在香港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他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50万元。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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