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浮山打劫抢车案|2人判囚6年半至9年 另2名青年判入教导所
2022-08-09 18:04
4名青年前年网召七人车往流浮山后,亮刀要胁司机,抢劫一千元现金及私家车,七人车在警方开枪追截下最终失控撞栏。4人早前承认抢劫及危险驾驶等罪,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指四人因经济理由犯案,担当不同角色,似乎并非主谋,但司机被刀弄伤颈部属加刑因素,判处两名案发时未成年的被告入教导所,另外两人则监禁6年半及9年。
法官邱智立判刑时指,陈钜耀承认因财政困难,受人招揽而参与劫案,事成之后会有一万元报酬;王子乐指自己没有做过任何事,只收取了$290赃款;罗雪浩指其朋友雇用他殴打事主及劫去涉案七人车,而他欠债80万元,故被迫需替朋友工作,负责接收内含大麻、可卡因及冰毒的包裹,但他接收包裹后包裹被人劫去;黎泳伸在本案则担任被动角色,未有得到任何报酬。
邱官认为本案事主伤势轻微,但4名被告有计划地抢劫,除了劫去金钱亦劫去事主价值45万元的七人车,事主经营豪华车接送服务,情况与打劫的士司机基本上没有分别。4名被告担任不同角色但似乎并非主谋,但需负的刑责不相伯仲。对于案发时未成年的王子乐及黎泳伸,邱官认为判刑应该侧重辅导,判入教导所能提供更好的环境让两人接受辅导及继续学业,离开教导所后须监管3年,更有效他们改过自新及重新融入社会。
邱官考虑到陈钜耀曾有不诚实罪行的前科,但没有抢劫罪的案底,就抢劫罪的刑责与其他三名被告一样,故就抢劫罪及危险驾驶罪共判囚六年半。罗雪浩在2013年已有三项抢劫罪前科,当年被判囚5年8个月,但邱官指上次判刑显然起不了警惕作用,罗不知悔改、漠视法纪再犯抢劫罪,另外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包裹内毒品的重量及纯度,就罗的抢劫罪及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共判囚9年。
4名被告依次为20岁跟车工人陈钜耀、18岁中三学生王子乐、29岁洗车工人罗雪浩和19岁中四生黎泳伸。四人共同承认一项抢劫罪,陈钜耀另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罪,罗雪浩另承认一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邱官判处王子乐及黎泳伸入教导所,判处陈钜耀入狱6年半,罗雪浩入狱9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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