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互相分享雇佣条件或违竞争法 竞委会发公告提醒

2022-08-29 15:20

竞委会就雇主共同与雇员组织协商雇佣事宜发表意见公告。资料图片
竞委会就雇主共同与雇员组织协商雇佣事宜发表意见公告。资料图片

打工仔最关心每年是否加人工,由雇员组织与雇主协商薪金安排,或可为雇员带来更佳条件。但雇主之间分享员工的雇佣条件有可能违法,竞争事务委员会今日发表意见公告,提醒雇主相关的行为或违反《雇佣条例》。

公告指,一般而言,雇主应以雇员薪酬及其他雇佣条件聘请及留住员工,如果雇主之间就雇佣条件订立协议,或分享与雇佣条件有关、并会影响竞争的敏感资料,相关行为便可能会引起《竞争条例》下「第一行为守则」 的竞争问题。

竞委会亦考虑本身的执法优次,就有关事宜提供指引,只要雇主共同与雇员组织就雇佣条件进行协商的目的是改善相关雇佣条件,以及在共同协商的过程中,雇员组织是真正的参与者,竞委会目前没有打算就雇主们协商展开调查或采取执法行动。

但竞委会同时提醒雇主,要注意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为,尤其是当雇主团体的成员并非在与雇员组织协商雇佣事宜的情况下,互相分享对雇佣条件的意向或公布薪酬建议,便有可能违反《竞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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