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母校培正单张印其名构失实陈述 「电子大王」顾明均:损我名誉

2022-09-16 17:18

「电子大王」顾明均。 资料图片
「电子大王」顾明均。 资料图片

有「电子大王」之称的商人顾明均2014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其母校培正中小学办学团体浸联会及校长校监校董一干人等,在培正专业书院单张中印上自己名字来背书,宣称书院属培正一员、占用新建教学大楼及为此公开筹募工程费用等,构成失实陈述,追讨损失。案件今日于高等法院续审,顾明均声言「本人俾人拉落水,个名摆咗落宣传单张上面,令我几廿年名誉受损害」,又反覆坚称被告方「全部大状承认一齐串谋准备宣传单张」,辩方多次重申其立场并非如此。

原告为顾明均,由资深大律师唐思佩代表,被告为时任香港培正中学校监杨国雄、时任香港培正中学校长叶赐添、香港浸信会联会、培正专业书院时任校长岑锦康、培正小学时任校监陈之望、校董罗志强、何镜炜、张志俭、锺鸿钧、林耀华、曾启文和叶惠康,除陈之望外其馀被告由资深大律师陈乐信代表。

原告顾明均今出庭作供,声言案中「本人俾人拉落水,个名摆咗落宣传单张上面,令我几廿年名誉受损害」,顾明均指控「佢哋集体串谋嘅,所以我要保护我声誉」。被问及指控串谋基础何在时,顾明均反覆坚称被告方「全部大状承认一齐串谋准备宣传单张」。陈乐信多次重申辩方立场并非如此,指出原告方指控空洞无物难以成立,顾明均否认。陈乐信提到顾明均资源充裕,可以利用传媒及法庭作媒体表达想法,顾明均否认自己富有,反驳兴讼只为保护培正大家庭。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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