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y叮|港男亲热之际揭无Dom可用 疑14岁弟偷用3盒安全套
2022-10-04 16:01
情到浓时却要急煞车可谓非常扫兴,有一名男网民在网上讨论区「Dcard」发文,称与女友在家准备交欢之际,却发现家中3盒的安全套不知所踪,怀疑是只有14岁的弟弟已「偷食禁果」。
发文者透露,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家中只有他和弟弟同住,有时发文者都会带女朋友回家过夜。所以家中长期都会预备几个安全套以备「不时之需」,女朋友自9月中上门后都无再到访,所以他清楚记得当时家中柜桶还有3盒存货。
发文者前日带女朋友回家准备乾柴烈火之时,完成了前戏进入紧张关头之际,「嗰下发现,柜桶啲dom唔见晒」。发文者指,听闻弟弟最近都开始拍拖,认为「虽然都唔赞成佢咁细个就搞条女,不过起码佢都识偷我啲condom用 」,但抱怨弟弟「知唔知你搞到呀哥噚晚无得X嘢呀」。
网民发现家中安全套不知所踪,按组图浏览:
有网民留言指,「讲下好喎,除非个女仔大佢几年,如果唔系犯法,同埋戴套都唔系100%安全,特别系佢未必知正确戴法。连买套钱都无学咩人X嘢」、「你要同佢倾吓罗,虽然佢用都好过冇用但系佢都系偷你嘢。也有人觉得,「呢个年纪啲小朋友真系会听咩」。也有人关注,「半个月就用晒三盒系咩事 」。
市民要留意,根据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 第146条 ,任何人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或与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或煽动16岁以下儿童,向任何人或与任何人作出猥亵行为,均属违法。这项罪行并没有指明性别,即是说,男性或女性都可以干犯这项罪行。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而根据《条例》第124条 ,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罚是监禁5年。 只要证明到被告曾经与女童性交,而女童性交时不足16岁,就可以确认犯法。女童表明同意性交,或 / 和被告相信女童年满16岁,并不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帖文转载自网上讨论区「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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