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遭前雇主夫妇烫斗焫面单车链鞭打虐待两年 索偿逾93万押12月判

2022-10-06 16:51

一对本地夫妇2010年起联手虐待印佣长达2年,包括以烫斗烫面、单车链鞭打嘴和背脊、𠝹刀𠝹腹、鞋子抽打后脑等,又不准印佣休息,早年被裁定袭击等相关罪名成立,被判囚3年3个月至5年半。惟事件尚未告一段落,事主数年间向夫妇追讨薪金拖欠、精神损失、保险金等赔偿逾93万元,法庭已裁定夫妇需向事主支付损害赔偿,但未决定批出的金额。聆讯今天在区域法院进行,聆案官郑金莲听罢事主一方陈词后将案押后至12月15日裁决。

原告为Kartika Puspitasari、现年40岁,被告为戴志伟及区玉珊。聆讯原本于2年前举行,但因疫情问题,事主一直未能入境作供,有关申请延至今年开庭处理。原告今透过大律师余佩诗代表陈词,指她除遭受多次身体虐待,亦被要求无间断工作不准休息,和剥夺与家人、同乡见面的机会,本案较Erwiana遭雇主罗允彤袭击案历时较长,更为严重。原告因事件导致的个人损害及永久性损失百分之十五,故要求收入损失、工作能力损失、医疗费用、疼痛、痛苦与丧失生活乐趣等逾93万元赔偿。庭上透露,2名被告只出席过一次聆讯,此后便一直无现身。

该宗袭击案的案情指,原告与2名被告签订2年合约,由2010年7月12日起开始计算,受雇期间居于被告位于大埔的寓所,她的每月薪金为3,580元,另有740元膳食津贴。至2012年10月合约届满后,原告向印尼领事馆求助,被送往急症室,检查后发现她全身有45处新旧损伤,包括眼部周遭有瘀伤、手臂曾烧伤、腹部、两边上肢及头皮有被刀袭击留下的厚性疤痕,出现惊恐、不安和焦虑等。

案情续指,被告另在一家外游时将她绑在椅子上,不留下食物和食水,至5日后返家才松绑。原告事后已返回故乡休养,但就出现各种后遗症,例如左耳结痂不断扩大、有抑郁徵状、患创伤后遗症、性情大变,容易迁怒于他人、时常怪责自己来港工作,和自我形象深深受损。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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