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主任涉以假文件处理公屋调迁申请 被控伪造及刑毁等4罪押11月讯

2022-10-14 12:33

被告包文豪。
被告包文豪。

35岁男房署房屋事务主任涉嫌自2015年至去年,在处理两宗公屋单位调迁申请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而使用虚假文件及伪造社署便笺,被控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损坏及伪造等4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时毋需答辩,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后至11月25日提讯,期间被告续准以5,000元现金担保外出,另不得离港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包文豪(35岁、报称房署房屋事务主任),被控于或约于2015年11月26日,及在第一项控罪下,在香港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即使用一项有关房屋署公屋租务管理附属系统的电脑输入资料,而该文件是对房屋署有利害关系,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于2015年10月19日批准幸伟强申请邨内调迁及同年11月23日批准他预留单位),以及是他明知意图用以误导房屋署的。

包另被控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某日,在香港无合法辩解而摧毁一个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署的房屋档案,意图摧毁该财产或罔顾财产是否会被摧毁;且被控于2021年6月18日至7月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某日,在香港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由社会福利署署长于2021年6月18日向房屋署署长发出标题为「申请邨内调迁」的便笺,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便笺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为真文书而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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