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房间负责人违停业令判缓刑上诉得直 判词指原审法官「咄咄逼人」做法不公
2022-11-01 17:27
观塘中懋工业大厦一派对房间的26岁派对房间男负责人,去年3月晚上疑偕7名友人在内私人聚会,警方巡查时指派对房间未有关闭,涉嫌违反法例第599F章「停业令」。原审裁判官杜浩成不接纳「关闭」定义为停止营业,下令控方毋须传召证人后将被告定罪,更不听取被告求情,直接下令还柙五星期候判,终判监禁4星期、缓刑12个月。被告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今颁布书面判词指,杜官处理方法「咄咄逼人」,做法对被告不公平,故虽然他确实是干犯了控罪,但基于他未有获得公平审讯,遂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判刑。
法官张慧玲在判词中提到,上诉人余俊颖并没有得到公平审讯,尤其是原审裁判官杜浩成不给予上诉人求情机会,将他还押5个星期索取背景报告此处理方法。张官特别提及:「实看不出为何裁判官需要索取背景报告。即使有此需要,为何需押后5个星期之久?」,同时认为杜官当时处理方法确令人觉得他对上诉人是「咄咄逼人」。
张官指她明白杜官不认同上诉人对「关闭」一词的见解,但其实不需要、亦不应与上诉人就「关闭」的法律诠释争拗,杜官本人亦曾指「关闭」等于「唔开门经营」,但在上诉人辩解时杜官却自相矛盾地驳斥说:「我从冇听过关闭系等于唔经营嘅」,张官认为杜官并无明确指出他不信纳上诉人哪方面的证供,似乎只是以上诉人「自以为是」的理由拒纳他的证据。张官直言杜官不单没有处理上诉人是否被警员误导的求情理由,他更没有给予上诉人任何求情陈词机会便将上诉人还押5个星期,以索取背景报告,做法对上诉人是不公平。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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