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3人涉迫他人删手机相图妨碍司法公正 男事主周五将出庭作供
2022-11-07 11:43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在2019年7月6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后,夥同1对男女涉嫌在屯门警署外,强行要求一名当日参与游行但曾拍摄到示威者参与「警总七一事件」的男子删除手机相片及片段,女被告取得男子手机后把有关相片及片段全部删除。3人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等共4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读毕开案陈词后,游德康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1月11日(本周五)续审,男事主届时将出庭作供。
3名被告依次为43岁区议员林卓廷、28岁厨师曾焌熙及39岁社工锺凯研。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于2019年7月6日在屯门警署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机数码内容。曾焌熙另被控于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锺凯研则被控于同日同地,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诚实获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红米Note 6,和刑事损坏手机内一段有关立法会外示威情况的片段。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原为本案被告之一,但许两年前已正式宣布流亡海外。
控方开案陈词指,2019年7月6日「光复屯门公园」的游行活动,游行由屯门新和里球场至屯门公园,目的是投诉屯门公园内有女子在内唱歌,声浪做成噪音,骚扰到区内居民,男事主X亦有参与游行。他近晚上七时步至杯渡路屯门西铁站桥底时,看到一名女子被一群示威者包围并被粗口辱骂,更见有示威者欲上前踢该名女子,X于是上前阻止,但X的举动却激怒了一名在场戴有口罩的女示威者,该女示威者立刻尾随X及用她的手机拍摄X,X不断避开及离开现场。
及至晚上11时,X独自一人步行到杯渡路近屯门警署正门外时,又再见到该女示威者,该女示威者随即呼唤数名戴有口罩的示威者将X包围。X随后被约50名示威者包围,他们不断地辱骂及追问X是否有拍摄到他们的照片,亦不让X离去,将X迫到屯门警署正门外的围栏,要求X删去手机内他们的照片;示威者表现群情汹涌及有威吓性。林卓廷及许智峯及后上前与X对话,示威者指称X曾拍摄到「警总七一事件」涉示威者容貌的照片,并要求X向他们展示他的手机让他们查看内容。
林卓廷及许智峯不断要求X 删除手机内有示威者容貌的照片,林卓廷更要求删去所有拍摄到示威者容貌的照片,以免被警方取得这些照片而追究示威者的刑事责任。曾焌熙亦有说:「我依家话俾你听,啲相你再唔铲,呢啲相系咪值钱过你条命呢?」,但X一直坚持不愿交出他的手机给示威者检查,亦拒绝删去任何照片。林卓廷及后再度试图说服X交出手机给示威者,锺凯研亦叫X交出手机给她检查,拒绝交出手机的X在约晚上九时半被多名示威者拳打脚踢,有一名示威者抢去X的手机并将其交给锺凯研。
锺凯研与许智峯一同查看X手机内容,锺凯研发现到X手机内有2019年7月1日立法会外的照片时,便将所有关于当日的照片及录影片段全部删去。警员到场时X乘机取回其手机,再在警员协助下离开现场,又表示他当晚被示威者包围时非常惊慌。X送院后发现其头部及右边膊头有触痛,右边膊头后部有发红。
控方表示本案主要依赖男事主X的证供及独媒与苹果日报所拍摄到的片段,控方本周五将会传召男事主X出庭作供,另外亦会传召两名警员让辩方盘问。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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