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侍应认发布具煽动帖文及侮辱国歌等4罪 判入教导所

2022-12-14 12:16

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18岁男兼职侍应自2020年起,多次在网上发布具煽动帖文及影片,包括配上粗言秽语的国旗图片、经篡改的国歌歌词等,被控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侮辱国歌及国旗共4罪。他早前承认所有控罪,今日(1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导所。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在28个月内利用互联网络散播具煽动性的内容,若不及早遏止其思想,就会令社会分裂,践踏国家民族的尊严,故须作出阻吓性及惩罚性的刑罚。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以声音、文字及影像方式,透过互联网在28个月期间持续发布29则具煽动性的内容,造成在社会上广泛散播,具延续性。苏官又批评,被告的行为是以反政权为主,包括宣扬港独、侮辱国家领导人等,如果不及时遏止其思想,就会令社会不稳定,并践踏国家尊严,影响人民的情感,须作出具阻吓性的刑罚。

苏官续指,辩方称判处教导所未能适当反映被告认罪的扣减及悔意,而更新中心和劳教中心能教导他尊重法律,以便改变其行为,冀法庭能重新考虑先索取相关报告再作判刑。惟苏官认为上述刑罚未能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加上了解到被告的行为源自于支持发生在2019年的暴力冲突,而教导所则提供相当的训练,让他改过自新,因此拒绝辩方建议,就全部控罪判处入教导所。

控罪指,被告徐凯骏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在香港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LIHKG、Discord及YouTube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片段和图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订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等。

他另被控于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间,意图侮辱国歌,而故意发布经篡改的国歌歌词;而故意发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国歌的情况,以及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间,意图侮辱国旗,而故意发布以涂划或玷污国旗或其图像的方式侮辱国旗的情况。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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