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10男女包括歌手庄正暴动罪成还柙候明年1月判 1男罪脱

2022-12-17 12:16

由左至下:被告欧阳浩明、陈思进、庄正、周嘉慧、周诺澄、黎子欣。资料图片
由左至下:被告欧阳浩明、陈思进、庄正、周嘉慧、周诺澄、黎子欣。资料图片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逾200名示威者于油麻地被捕,其中8男3女包括独立歌手庄正否认暴动罪,经审讯后,案件今(17日)于区域法院裁决。法官林伟权裁定案中10名被告暴动罪名成立,而被告陈子宏则罪脱,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7日判刑。

林官今裁决时,指10名被告在警方封锁区内被捕,虽然无直接证据指他们有暴力或其他受禁行为,但案发当晚警方与示威者在弥敦道「激战」逾40分钟,被告走入暴动范围及逗留,显示他们有意图成为暴动一份子,壮大声势及鼓励其他暴动参与者。

11名被告依次为25岁地盘管工欧阳浩明、28岁摄影师翟柏龙、19岁学生湛沛林、18岁发型师陈思进、21岁文员陈子宏、25岁无业郑太君、28岁音乐教师庄正、19岁学生周嘉慧、19岁学生周诺澄、24岁音乐教师简澧然及22岁酒吧店员黎子欣,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

法官林伟权裁决时,指案中没有直接证据指各被告曾作出暴力或展示标语等行为,但参与暴动并非必须「动口或动手」。林官指很多暴动参与者不动口、不动手,他们只是到场默默鼓励和支持其他暴动者,因为他们知道其他人会作出破坏社会安宁行为,藉到场现身去壮大声势,这已属参与暴动。而警方检取被告翟柏龙的手提电话后,发现他与被告庄正曾在Whatsapp讨论前往佐敦参与「最后一战」,林官认为这显示了两人的参与意图。

林官续指,除了被告陈子宏以外,其馀10名被告均在封锁区内被截获。虽然辩方指多名被告没有示威装备及没有遮掩面容,又提出他们可能是在警方设立封锁区前不久、甚或设封锁区后才进入。但林官认为被告当晚不可能没有察觉警方与示威者的冲突,而在这情况下仍进入案发的该段弥敦道,明显是有意图参与其中,他们亦不可能在事后获警方放行入封锁区,而各被告亦非居住于油尖旺区。

林官又提到,根据录像片段,案发时有1000至2000名暴动参与者在弥敦道与警对峙,而警方当晚仅拘捕213人,即有很多人成功逃去,被截获的被告很可能当时身处暴动前线,所以才走避不及。另外,被告陈子宏在油麻地港铁站出口上盖被警方发现,林官认为该处并非在短时间内可攀上,而早前亦有记者在该处拍摄,虽然陈子宏身上只有手机,但亦可作拍摄用途,林官不排除他只是好事之徒,故裁定其罪脱。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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