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之一郑子豪获批在等待上诉期间以现金两万元保释外出
2022-12-21 10:37
12港人之一的郑子豪早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被判囚28个月,惟原审法官游德康在判刑后记指,他判刑时不知道郑已经在判刑前一天服毕12港人案的10个月刑期,假如他知道便会把28个月刑期进一步扣减7个月至21个月。郑遂就此案的刑期提出上诉,今到高等法院申请上诉期间保释,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指如刑期为21个月,郑将会在明年三月刑满释放,但上诉许可聆讯将在明年4月19日进行,为免出现不公而批准郑以现金两万元保释候讯,另不得离港,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
郑子豪申请保释候上诉获准。卢江球摄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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