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编辑涉藏雷射笔等管武表证成立 自辩称遭警插赃
2022-12-21 16:51
2019年9月8日有网民发起香港人权与民主祈祷会,入夜后有人向旺角警署掟砖及用雷射笔照射,27岁男编辑涉当晚在旺角管有雷射笔及雨伞等物品,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涉案男编辑不认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叶啓亮今早裁定表证成立,被告出庭自辩,称当日行山后到旺角逛街,及后发现旺角港铁站已关闭,他便打算到快富街乘搭巴士回家,途中有陌生男子将防毒面罩交给他,他其后在快富街被警员从后按到地上,警员又将地上一枝雷射笔放进他的背囊内。案件明续审。
被告唐健丰今供称,2019年9月8日下午,他到钓鱼翁行山,其后因为下雨,他便原路折返及到将军澳购买雨伞,他其后乘搭港铁到旺角吃晚餐及到运动用品商店购物,他在花园街、西洋菜南街及雅兰中心逛过3间商铺后,便打算回家,但发现旺角港铁站已关闭,街上亦开始有人聚集,他感觉现场混乱,加上自己亦感到疲累,便走到山东街一公园内休息。
被告续供称,休息1个小时多后,四周环境状似平静下来,他便打算到快富街乘搭巴士回家,当走到亚皆老街和弥敦道的交界时,有黑衣示威者跑过,1名陌生男子将1个防毒面罩交给他,并指稍后可能会有催泪气体。被告称当时他有点慌张,并没有想太多,便接过及戴上防毒面罩,他走到快富街后又看见很多示威者,他尝试保持距离,但突然有警察跑入快富街,他被警员从后按着肩膀及按到地上,警员用胶索带绑住他的手,及后将地上一枝雷射笔放入他的背囊内。被告另指,他当时背囊内另有1枝具雷射功能的电筒,他早前忘记从背囊中取出,而该电筒雷射主要用来与猫玩耍。
控方盘问被告时,问到他涉案行山杖是何时购买,被告称在2018年购买。控方续指出,该行山杖上印有制造日期2019年6月,被告遂称自己记错。控方续展示涉案雨伞,指出伞底有刮痕、看似非全新。被告则指可能当日购买后刮到雨伞。控方又指,被告称当时想走到快富街乘搭巴士,但实际上豉油街的巴士站更近,被告则解释平时习惯乘搭港铁,对巴士较不熟悉。
被告唐健丰(27岁)、报称编辑,被控于2019年9月8日,在旺角快富街及弥敦道一带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2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1把雨伞和1支行山杖。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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