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梁爱诗:从无反对释法 赞现时做法精明无扩大国安委权力

2023-01-03 13:55

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47条释法,特区国安委有权决定一个议题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若要参与国安法案件,应先取得由特首所发的证明书,若香港法院无提出,国安委可作判断。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早前在特首李家超提请释法前,曾撰文同意终审法院原判决,并质疑释法「释哪一条?」她今日(3日)在《Now新闻》节目指出,从来不是反对释法,只是觉得当时确实不知道释法从何入手,并且反对一些人连特区都未提出释法,就先一步走出来表示「要申请释法」,影响法院决定,现时人大做法已很精明,没有触及太多范畴。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资料图片)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资料图片)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资料图片)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资料图片)
梁爱诗指当日有人太早现身说法撑释法,影响法院决定。(资料图片)
梁爱诗指当日有人太早现身说法撑释法,影响法院决定。(资料图片)
是次释法源于黎智英案。(资料图片)
是次释法源于黎智英案。(资料图片)
人大首度解释国安法。(资料图片)
人大首度解释国安法。(资料图片)

指当日有人太早现身撑释法 影响法院决定

梁爱诗指出,人大的做法既尊重中央全面管治权,也尊重了特区高度自治权,人大常委会亦只是说明程序,没有直接介入案件,做法也无扩大国安委的权力,单纯在法律解释上作出澄清,说清楚程序如何做,把事情交由特区自行处理。

被问到当日的文章是否「反对释法」,梁爱诗澄清从来不是反对释法:「你这个问题是错的,我从都没有反对释法……我无理由反对释法,在案件中,根本(撰文)当时特区政府都未提出释法,但有些人出来说,『如果判了政府输,我们就会申请释法』,我不太喜欢这行为,不应该影响法庭的决定。」她认为当时对如何释法的确无从入手,可是今次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已经相当精明,没有触及太多范畴,选择相信特区。

国安委的决定不予公开,梁爱诗认为全世界皆是如此,没有可能将涉及敏感的机密资料全数公开,随时影响执法过程,以及国家之间的关系,所以只能相信国安委。

被问到若国安委作错误决定,如何保障市民的权利,梁爱诗指国安委不是一个人组成,而是一群人,包括特首、三名司长、警务处处长等,相信不易犯错:「他们作出的共同决定,我相信不应容易犯错,但如果你对人完全无信心,对任何政府官员、任何权威都无信心,我想我也没有办法令你对国家安全委员有信心,会合理合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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