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宣布撤销院舍疫苗通要求 访客仍需进行48小时核酸检测
2023-01-05 20:40
因应政府早前进一步调整本地防疫抗疫措施,社会福利署经谘询衞生当局后,今日(5日)公布撤销院舍「疫苗通行证」要求,并即时生效,访客或参与外出活动的住客,无须持有效「疫苗通行证」;惟所有访客仍须于探访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向院舍出示其阴性结果证明,方可探访。
社署指,如果受访住客没有接种或接种少于两剂新冠疫苗,又或获医生书面证明因健康理由而没有接种新冠疫苗,访客除了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外,亦须在探访前于院舍内的指定位置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显示阴性结果方可探访。
社署续谓,如果受访住客为康复三个月内(由收到确诊纪录后第14天起计算)的康复者,或已经接种最少两剂新冠疫苗,又或获医生书面证明因健康理由而没有接种新冠疫苗,院舍可按实际情况,例如可用的空间或设施,合适地厘订其获安排探访的次数。至于没有接种或接种少于两剂新冠疫苗的住客,院舍应限制他们获安排探访的次数,不可多于每星期两次。
另外,院舍为住客安排「团进团出」的集体外出活动时,应继续严格遵从防疫措施,并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的地方或进行任何除下口罩的活动,例如饮食。
而所有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员工的疫苗接种要求已经撤销,但为了保障院舍住客及员工的健康,院舍员工仍须遵从有关的检测要求,包括在上班前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测试结果须为阴性结果方可如常上班,以及每两天进行一次强制核酸检测。
新入住院舍住客的疫苗接种要求会继续维持,即新入住院舍作长期住宿,不包括紧急或暂托住宿的住客,除非持有医生签发的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状况而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外,必须已最少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只接种了第一剂新冠疫苗的新入住院舍住客,须在该接种日起计的指定限期内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方可继续居于院舍。
社署已通知全港院舍的负责人上述安排,并敦促院舍与员工、住客及其家人或亲属加强沟通,向他们清楚说明有关的更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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