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9年9月旺角警署非法集结 1男认罪还柙至2月判刑
2023-01-11 18:36
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响应网民号召,到旺角警署附近一带聚集,警方多次警告在场示威者及要求他们离开,惟不获理会,事件多人被捕。其中2男1女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女子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当中1名男被告今日(11日) 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须还柙至2月1日判刑,期间索取背景报告。其馀2人则毋须答辩,并申请案件押后至3月3日答辩,以待索取法律意见,获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讯。
另两名被告不认罪 3月再讯
今天认罪被告为男子锺庆泰(29岁、电脑技术员) ,馀下2名被告分别为女子陈凯晴(18岁、学生)及黄佳涌(25岁、电脑技术员),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8日,在香港九龙近旺角警署一带与李奇和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陈凯晴另被控于同日,在香港九龙旺角长旺道3号外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案情指,2019年9月8日黄昏,有示威者响应网民号召,到旺角警署附近一带聚集。警方派员多次发出口头警告,及使用扬声器要求示威者散去及离开,但示威者继续聚集。有示威者发射镭射光束及堵塞行车道,随后警方追捕示威者。第二被告锺庆燊被捕时,身穿黑短袖恤,袋内有一支镭射笔。另外,有闭路电视片段拍摄到锺在案发现场聚集。
代表锺的大律师求情指,被告一时冲动,愚昧犯错,有悔意。他第一时间坦白承认控罪是最大求情因素,并递上4封求情信。被告被捕至今逾3年,被告承受不少压力,在现时社会气氛下,重犯机会低,冀法庭可以给予被告认罪扣减后,可再酌情减刑。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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