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 | 前高级幼儿女工作员判囚4个半月 官:行为阴险

2023-03-02 16:32

被告周翠英。资料图片
被告周翠英。资料图片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2021年底爆出虐儿事件,至今累计共34名职员被控。其中45岁前高级照顾员将2岁男童的双脚拉起,再压向其面部。她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虐儿罪名成立,今日(2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监4个半月。裁判官梁雅忻指,难以接受被告完全不清楚对涉案男童的伤害,加上该些小朋友非常依赖工作者照顾,「社会摆左好多信任中心」,强调本案必须严厉惩罚,引起阻吓性作用,判处即时监禁是适合的。

辩方引述报告进一步求情指,被告过往没有刑事纪录,其工作生涯均花了时间在幼儿教育上,增值自己并获家人支持,如果她曾伤害涉案男童,会感到伤心和婉惜,重申没有伤害儿童的意图,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梁官判刑时指,被告在报告内容中仍然维持自己说法,即使她称如果有对涉案男童造成伤害,会感到歉意,但闭路电视片段中见到其行为,另考虑被告对幼儿教育拥有很多经验,法庭对此难以接受,不能想像被告完全不清楚对男童的伤害,以及没有考虑风险,再次批评她并非为了舒缓情绪,看不到任何其歉意及悔意。

梁官再指,片段显示被告作出案中行为期间,却没有人有任何反应,感到惊讶,且童乐居的小朋友不是像一般家庭这般幸福和受到呵护,反则非常依赖工作者照顾和保护,「社会摆左好多信任中心」,相信职员会好好对待,奈何却出现这些事件。

梁官续指,正如裁决时指出,认为被告行为阴险,儿童受伤后均未能反映自己有什么遭遇,因此本案必须严厉惩罚,引起阻吓性作用,以防相同情况出现,认为即时监禁是适合的,以4个半月监禁作量刑起点,念在她初犯和没有资料显示被告无尽力完成工作,遂判囚她4个半月。

被告周翠英(45岁,幼儿工作员),被控于2021年12月14日在香港九龙旺角砵兰街387号香港保护儿童会,身为年满 16岁而对一名2岁儿童,即男童B负有管养及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袭击或忽略男童B ,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该名身份不详儿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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