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认搓胸非礼13岁继女判监38个月 官斥满口歪理作为卑劣

2023-03-07 11:00

暂委法官陈慧敏指判刑须起阻吓作用。
暂委法官陈慧敏指判刑须起阻吓作用。

48岁地盘工前年8月连续3个周末在黄大仙住所非礼13岁继女,伸手入她衣内搓弄胸部,要继女跨坐身上磨擦阳具等。地盘工早前承认2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及1项非礼罪,今(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监38个月。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出于一己自私理由,将X当成泄欲工具,其作为卑劣,严重违反诚信,被告声称在内地可以触碰女儿,更是满口歪理。

事主事后患轻度创伤压力症

暂委法官陈慧敏今判刑时,引述事主创伤报告,指事主X在事后患轻度创伤压力症,X不愿回忆事件,感到恐慌和无助,因事件觉得男性是不道德和危险,对X造成长远心理影响,其母更有意将X送到生父住所或儿童之家,若真如此,X感到的屈辱绝非笔墨可形容。

陈官斥责被告,指被告违反父亲天职,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出于一己自私理由而将X当成泄欲工具,过程中X一直挣扎,但X身为女童,无力反抗被告成年男子的力量。被告要求X跨坐身上,用阳具触碰她下体上下移动10分钟,动作犹如性交,行为严重猥亵、作为卑劣。

判刑须起阻吓作用

陈官又指被告在背景报告中,声称在国内父亲可合法触碰其女儿,陈官斥被告满口歪理,形容被告是不顾后果的机会主义者,明知有违法律道德,仍将X当成泄欲工具,判刑须起阻吓作用,以保护儿童及阻吓后来者。

案情指,前年8月7日晚上约10时半,被告C.G.L.到13岁继女房间内借用iPad,当时被告身穿T恤短裤,事主穿睡裙和背心内衣。被告脱下上衣叫事主按摩,然后掀起她睡裙和背心内衣,双手打圈搓弄胸部10分钟。事主当时感到害怕,被告再用右手推倒事主到左臂,续搓胸10分钟,才离开房间。

下一个星期日早上7时半左右,被告重施故技,搓胸10分钟后,叫事主坐在其阳具上,被告上下移动10分钟,令事主下体和臀部感到痛楚,而事主亦感觉到被告勃起。被告后来突然抓住事主右手,拉其手叫其搓揉阳具,事主一直挣扎惟不够力,手背隔著内裤触碰到阳具。由于事主不情愿故被告离开房间。7日后早上约7时半,被告再搓弄事主胸腹,拉手摸阳具时触碰手背约10分钟,要求她跨坐身上,被告阳具勃起触碰她下体上下移动10分钟。2个月后事主将上述事件告知学校社工,随即报警处理。被告5日后被捕,警诫下承认「我有摸佢胸」。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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