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 18岁青年认中大校园内非法集结 官指初犯有悔意判入更生中心

2023-04-20 15:48

沈嘉瀚(左)承认非法集结罪。
沈嘉瀚(左)承认非法集结罪。

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学毕业礼有逾百人在校内游行,有人展示港独横额及口号等。案发时16岁、并非就读中大的男生当日用扬声器带领示威者叫「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法官王诗丽指案情非同类中最严重者,并无严重暴力场面,而被告初犯及有悔意,认为更生中心可以增强其守法意识和培养良好品格。

被告沈嘉瀚(现年18岁,职业训练局职专文凭(健体及运动)学生)承认于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学有人游行。 资料图片
2020年11月19日中文大学有人游行。 资料图片

王官今天判刑时,指出案发在中大校园,自2019年6月起香港发生多场社会事件,而中大更发生过大型暴力事件,本示威者在场高叫煽动性口号、手持横额及堵路,更有人指骂保安,行为有机会引致情绪高涨和更暴力场面,法庭不能忽略当中风险。而且示威者人数不少,游行途经多个中大重要地点和持续1个半小时,并不算小规模。

王官指,被告并非中大学生,不可能是路过而参与游行,而是有计划、有备而来,他曾经在游行队伍前方带领口号,及在游行终点处手持横额、与其他示威者一起唱歌,其角色鲜明,故案件有其严重之处。惟案中无严重暴力场面,被告年轻、初犯及有悔意,他在保释期间行为良好,王官认为应考虑年青犯福祉和给予更生机会。

王官续指,更生中心可以教导被告尊重法律,认识社会可接受的行为,而被告在羁留期完结后,亦须守1年监管令,认为照顾到被告更生需要及符合社会利益,亦增强其守法意识和培养良好品格,故采纳报告建议,判处更生中心令。

案情指,中大基于公共卫生考虑,2020年毕业典礼只会在网上广播。有人于Telegram呼吁在中大进行示威。被告并非中大教职员或校友,他在11月19日早上进入中大校园。其后约100名蒙面者在休憩用地集结示威及叫口号,被告在现场附近,保安员发觉他形迹可疑,于是作出截停,被告一度拔足狂奔。及至12时许,约100名身穿黑衣、部分戴V煞面具的示威者聚集,有人手持黑色气球、拉起「香港 唯一出路」直幡、手持印有「12港人」名字的白纸和高叫口号,有人指骂在现场拍摄的保安。

同日下午1时许,被告用扬声器带领示威者高呼口号,并与其他人一起手持「这一场革命最终无人取胜 但请你留低一起做见证」横额,走在游行队伍前方。他们抵达百万大道时,一同唱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及至下午2时才陆续散去。同年12月7日,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称「我嗰日净系入中大行,举个支旗内容唔记得,行完之后我就走」。

同案被告唐绰谦(20岁)则早前认罪及被判教导所令。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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