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32年前强奸非礼当时10岁和7岁两表妹 被告拒认罪坚持「我冇做过」

2023-05-02 13:02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开庭。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开庭。

32年前当时10岁和7岁的两姊妹作客14岁表哥留宿度暑,3人独留在家时,表哥涉嫌先乘姐姐倒立时掀开其内裤,再叫妹妹入房锁门强奸,其后再用笔在其私处中转动,令妹妹下体流出黑色或深色液体。事发28年后表哥被捕,被控非礼、强奸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早于高等法院否认控罪,在4女3男陪审团席前受审。

控方开案陈词指,3项控罪事发于1980年8月某日大埔某单位内,当年10岁的姐姐Y和7岁的妹妹X按惯常地于暑假8月到当年14岁的表哥被告C. F. L.家中留宿两星期。某日3人独留在家时,被告要求Y倒立,期间被告用用手掀开Y外裤以及内裤,令Y私处外露。

同日黄昏,被告带X入房并锁门,X依被告指示躺于地上合上双眼,其后感觉到内外裤均被脱下,被被告分开双腿并压着,继而感到私处被触摸。X张开眼看见被告跪下,用手指打开X私处,被告著X不要看望。被告继而研究私处,随后脱下自己裤子,手持阳具压入X阴道。X感到痛楚要求被告停止不果,被告用手捂住X口。X不记得过程持续多久,直到有人突然敲门被告才停手应门。

被告折返时,持笔插入X阴道不停转动,X挣扎不果,再被捂口。转动一轮后被告曾言「死喇,黑晒」才停手,2人穿回裤子。被告胞姊同日为两姐妹洗澡时,发现X下体有黑色或深色液体,Y亦留意到X私处有瘀痕。被告最终于2018年被捕。同意事实指,被告被捕后警诫下称「我冇做过,我冇强奸佢」。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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