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示威道具放地下被控扔弃物覆核聆讯被拒 判处附加罚款及讼费共3300元

2023-05-05 16:56

曾健成(中)带横额上庭。 锺瀚霖摄
曾健成(中)带横额上庭。 锺瀚霖摄

去年10月11日,特首李家超因当日发表首份施政报告,社民连成员到政总外示威请愿,要求落实政治诉求,以及取消疫苗通行证等防疫措施,其中「阿牛」曾健成涉嫌事后把两件写有「安心口罩何时了 限聚还要限多久」的示威道具放下,被警方票控「在公众地方弃置扔弃物」罪,罚款1500元。曾今(5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覆核聆讯,裁判官何慧娴指,收信地址是被告所提供,理应预期由他亲自收信,质疑存有疏忽,遂拒绝其覆核申请,判处他附加罚款及讼费一共3300元。

被告曾健成。锺瀚霖摄
被告曾健成。锺瀚霖摄

传票控罪指,被告曾健成(66岁)在2022年10月11日或前后日期在政府总部外灯柱50170对开将扔弃物或废物,即2件纸品,弃置在公众地方,违反《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条例》(第132章,附属法例)第4(1)条。

甫开庭前,曾在庭外叫喊口号「我有权示威,警方毋须批准,香港人有表达自由」。何官在开庭时表示,本次覆核聆讯是处理是否由曾导致自己没有收到定额罚款通知书。曾回应,他本身是为了反对本案的检控才提出申请。

控方指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理应有名字及地址等个人资料,以及在2022年11月18至28日已寄出到曾向警方所提供的地址。曾表示,他自己没有该地址的信箱钥匙,亦不知道居于此处其前妻的收信习惯,同时在该段时间他不在该处居住,最终他大概在2023年1月或2月时,在该处的桌子上找到通知书。

何官随即质问曾,该地址是他所提供的,理应预期是他亲自收信,「系咪自己疏忽」。曾承认这为其疏忽,但不同意警方向他所作之票控,认为当日检控存在问题,并向何官询问,若反对检控可使用哪个程序。

何官指出,已经过了时限,应该从收到定额罚款通知书起,10日内提出上诉,遂拒绝曾的覆核申请,并向曾下令判处附加罚款及讼费一共3300元,须在今日内缴交。

曾在散庭外接受传媒采访时,承认程序上犯了错误,应该在10日内提出上诉,现感到非常无奈,但再次表明不同意警方的检控,认为「好多嘢任佢(警方)告」,自己由1989年开始从政,除了「鸡」及「猪头」外,过去政府都会接收道具,想不通现届政府为何不接收。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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