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公司董事被廉署控告诈骗中银信用证及洗钱 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2023-05-30 11:44

脱罪被告李谋任。 王仁昌摄
脱罪被告李谋任。 王仁昌摄

曾任广东河源市政协委员的成衣制造公司董事,涉嫌串谋公司雇员及供应商东主,以虚假发票及货物收据,诈骗中银发放总值逾550万美元的信用证,被廉署控告一项串谋诈骗及3项洗黑钱罪。经审讯后,暂委法官陈永豪今(30日)于区域法院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陈官指控方证人并非诚实可靠,亦接纳被告说法的可能性,即他可能真诚地相信涉案交易真实存在。

59岁被告李谋任、为茂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他被控于2018年7月28日至10 月10日,与茂荣实业雇员黄燕玲、及怡东环球发展有限公司东主廖东民,串谋诈骗中银香港,即不诚实地申请3份以怡东为受惠人的信用证,但明知相关基础商业交易,及出示发票及货物收据等虚假文件,以支持该3项信用证申请,致使中银香港支付逾550万美元。

法官今颁下书面判词,裁定4项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控方向黄和廖发出豁免起诉书,在案中传召两人作供,指称被告向廖建议怡东声称在内地向茂荣供应货物,让茂荣可以向中银申请信用证,用以支付款项予怡东,被告又承诺向廖支付每宗虚假交易的 0.5%金额作手续费,馀下金额则转帐至被告提供的银行户口,廖称参与有关勾当,而怡东并没有真正供应货物予茂荣。惟裁判官认为黄和廖并非诚实可靠证人,完全不接纳两人证供。

另外,被告在审讯中出庭自辩,称他未能完全掌握黄和廖的沟通,他真诚相信怡东和茂荣之间存在交易。控方另传召一名反驳证人,反驳被告说法,虽然法官批准控方传证,认为未有构成不公,但法官不接纳其证供,亦认为其证供未能支持黄和廖的说法,故最终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辩方没有提出讼费申请。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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