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烧人案 | 夫妇涉扰乱秩序罪脱 律政司上诉 官押至7月中发还原审再讯

2023-06-26 10:51

2019年马鞍山烧人案被告之一陈海云。   叶伟豪摄
2019年马鞍山烧人案被告之一陈海云。 叶伟豪摄

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地盘工人追截黑衣示威者并与群众争执时,遭人淋泼易燃液体烧伤,当日一对夫妇涉嫌以粗口指骂该工人,3年前均被裁定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名不成立,惟早前高等法院下令发还以重新考虑裁决。案件今日(2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押后案件至7月14日,以交予原审裁判官林希维处理。期间两被告续准以现金1000元等条件保释。

辩方表示,本案现时只涉及陈词,预料两星期即可以准备好。

徐官其后把案押后至7月中处理,以发还予原审裁判官,续准两被告除了现金1000元保释外,期间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

女被告陈海云(案发时33岁)及男被告邝耀文(案发时39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马鞍山公园连接马鞍山广场的行人天桥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公众秩序行为,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而上述行为相当可能导致社会安宁被破坏。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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