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歌罪|张家朗夺金牌片配《愿荣光》 27岁男摄影师经审讯后罪成还押候判

2023-07-05 15:55

侮辱国歌罪|张家朗夺金牌片配《愿荣光》 27岁男摄影师经审讯后罪成
侮辱国歌罪|张家朗夺金牌片配《愿荣光》 27岁男摄影师经审讯后罪成

27岁男摄影师前年7月把东京奥运花剑个人赛金牌得主张家朗的得奖片段,配上《愿荣光归香港》并发布至Youtube。他早前否认各一项侮辱国歌罪及侮辱区旗的交替控罪,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为首宗经审讯后被定罪的「侮辱国歌罪」案件。裁判官屈丽雯指,被告没有删去旁白及掌声下,刻意主动挑选对国歌作出修改,不会是出于无知,故下令还柙被告至7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

控罪指,被告郑荣进于或约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另于同日同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或践踏的方式侮辱区旗。屈官裁决时指,辩方早前曾争议控方其中一证人徐志声的专家身分,并提出司法认知,但《愿荣光归香港》于2019年社会上普遍出现,对其背景和应用情况有争议,不能简单以司法认知作证,亦由于网上充斥大量资讯,专家可协助修补法庭遗漏的事情,裁定需要专家证供;且徐称其职责是网络巡逻,会在不同平台包括Youtube、连登、AppleMusic、Spotify及KKBox等进行搜查,观察《愿荣光归香港》的回响,故认为其证据合理,基于观察次数下,指出他曾深入处理涉案歌曲的资讯。

屈官续指,即使徐曾于2006年牵涉纪律聆讯,但距离至今已相距17年,年代久远,明显他已吸取教训,甚至获得加许,由警长晋升至警长、再晋升至警署警长,再根据研究结果,认为他的深入研究不是马虎了事,已有足够经验,遂接受其证供。屈官另指,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上称「二次创作」及「歌几好听」等说话,表明该些都是脱罪的辩解,不会给予比重,同时徐指出Youtube有大量记录,而被告亦选择发布在Youtube,他不可能对《愿荣光归香港》无知,加上案发时旁白和掌声仍然保留,刻意主动挑选对国歌作出修改,而影片下方亦有留言指出被告已违法的字眼,但影片仍然保留在网上,为故意公开,不是出于无知。

屈官再指,同意控方所指奥运颁奖典礼上只能播放国歌,这代表运动员及对国家的荣耀,必须庄严进行,法例表示这会损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徵及标志,而另一位控方证人曾观察到被告的影片初时是公开,即随意接触的状态,其后转为不公开后,可经过连结浏览,故再接纳其证供下,最终裁定被告「侮辱国歌罪」罪名成立;而次项控罪亦变为学术分析,不作处理。

辩方求情表示,法庭参考的相关案例实在不多,亦没有任何指引,故提议可考虑三大因素,分别是侮辱方式、侮辱程度及情况对其他人的影响,由于涉案影片焦点于张家朗获奖,配乐只是次要,同时为纯音乐,被告的侮辱方式不是强烈;就程度上,涉案影片是将国歌灭声,并非改为粗言秽语,程度偏低;且《愿荣光归香港》似乎在反修例运动出现,而《香港国安法》亦从2020年实施,本案是发生于2021年7月,因此不能把19年与21年放回一件事上,不会再出现社会较大的反应,冲击较低。

辩方再表示,明白案件有严重性,但并非最严重,被告有良好背景,同时没有争议大部分控方案情下,长时间缓刑会是适当,或者为了教导和监督作用,法庭可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屈官反驳,指透过各种证据及证供知悉涉案影片有约10万浏览量,数百则留言,有持续性,遂押后案件至7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须还柙,并提醒他判处即时监禁的机会非常大。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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