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入境旅客管有CBD被判囚 32岁女从美来港断正判监两个月
2023-07-07 16:09
大麻二酚(CBD)自今年2月1日起被列为《危险药物条例》下的危险药物,任何人携带入境均属违法。一名入境旅客因违反两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及一项管有适合于及拟用作注射危险药物的管筒罪,违反《危险药物条例》,今日(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合共判监两个月。
携5克CBD及2.2克氯胺酮
一名32岁女旅客今年3月29日从美国飞抵本港,香港海关替她进行清关时,在其行李内发现两支含有有效成份怀疑大麻二酚(CBD)的个人护理用品。同时,海关人员亦检获被收藏在一个玻璃瓶内的约2.2克怀疑氯胺酮,以及10支怀疑用作吸食毒品的针筒,遂把该女子拘捕。政府化验所随后证实该两支个人护理用品含有共约5克CBD,而另外检获的毒品为氯胺酮。
海关表示欢迎法庭裁决,本案为CBD被列为危险药物后,首宗违例者被定罪和判囚的案件。海关指,是次监禁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对市民作出清晰明确的警示。
根据《危险药物条例》,管有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同时,任何人管有任何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的管筒、设备或器具,即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3年。
海关表示,随着香港与内地和国际恢复便捷往还,访港旅客人数亦逐步增加,海关会继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重点拣选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旅客作清关检查,确保有效打击跨境贩毒活动。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进出香港。
市民如遇怀疑贩毒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市民所提供的资料,海关一概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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