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半内地护理员称须缴高于一个月薪金劳务费才可来港 劳工处呼吁举报 

2023-07-14 22:43

调查显示,九成半内地护理员称须缴劳务费才可来港,中位达18,000元,高于一个月薪金。 林秋绵摄
调查显示,九成半内地护理员称须缴劳务费才可来港,中位达18,000元,高于一个月薪金。 林秋绵摄

明爱荔枝角职工中心进行的调查显示,九成半的受访外劳护理员向国内的劳务公司缴交高于一个月薪金的「劳务费」后,才能到香港的院舍工作,而且近九成的受访者都需要借贷,方能缴付劳务公司费用。有关情况反映「劳务费」高昂,对外劳护理员构成财务负担。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收取佣金 不得超过求职者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劳工处指,如输入劳工认为他们的雇佣权益受损,可致电劳工处查询其权益或作出举报。 资料图片
劳工处指,如输入劳工认为他们的雇佣权益受损,可致电劳工处查询其权益或作出举报。 资料图片

劳工处回覆《星岛头条》查询表示,《雇佣条例》规定,职业介绍所对每名求职者收取的佣金金额不得超过其入职后所赚取的第一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劳工处指一直严厉打击本港职业介绍所滥收求职者佣金的违法行为,如输入劳工认为他们的雇佣权益受损,可致电劳工处查询其权益或作出举报;或前往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分区办事处就《雇佣条例》下的权益寻求协助。

劳工处表示,输入劳工来港后,必须根据所签订的标准雇佣合约直接受雇于同一雇主。为加强保障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在已/即将推出的行业输入劳工计划,以及在今年第三季推出的「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如拟输入劳工为内地居民,雇主必须经由内地相关机构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招聘输入劳工。政府会继续就内地居民到港担任输入劳工的事宜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沟通。

劳工处指,高度重视保障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输入勞工与本地工人同样受香港劳工法例的保障,包括《雇佣条例》下有关工资支付和扣薪限制的保障等。勞工督察会到聘用输入劳工的机构进行巡查,如发现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和福利受到剥削,会立即作出跟进调查,并以保密方式处理有关资料。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
梁女士(背面)及伍女士(背面)均表示来港任护理员前须缴付劳务费。 林秋绵摄 ​
政府今年6月透过「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提高输入劳工名额。 资料图片
政府今年6月透过「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提高输入劳工名额。 资料图片
政府今年6月透过「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提高输入劳工名额。 资料图片  ​
政府今年6月透过「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提高输入劳工名额。 资料图片 ​

劳务费中位数是18,000元 高于按规定应获得的一个月的薪金

明爱荔枝角职工中心今日(14日)召开记者会,指调查于今年5至6月进行,成功访问103位通过劳工处「补充劳工计划」在香港安老院舍工作的外劳护理员,结果显示,九成半的受访外劳护理员经国内的劳务公司转介并缴交「劳务费」后,才能到香港的院舍工作。

社工梁洁卿表示,他们当中缴交的劳务费中位数是18,000元,高于按规定应获得的一个月的薪金,而且超过87.3%的受访者需要借贷方能缴付劳务公司费用。

调查并发现,在薪金相同的情况下,超过96.1%的受访者希望可以转往工时较短,工作环境较佳的津贴院舍工作。但实际上,外劳护理员不能轻易转职,原因包括:72.8%受访者表示没有途径得知津贴院舍职位空缺;62.1%担心一旦转职会被劳务公司放入黑名单,丧失日后在港工作的机会;36.9%担心需要重新缴交劳务费用而选择继续工作。

社工陈乐彤表示,政府于今年6月透过「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提高输入劳工名额及涵盖范围,由现时约有4,000个输入劳工名额增加至7,000个,并接受津贴及私营院舍申请。首阶段申请的 1,000 个名额已于 7月 3 日届满,共接获 370 间院舍申请输入共 2,094 名外劳护理员,申请数量超出配额一倍,可见业界对输入护理员的需求殷切,然而外劳护理员到港工作后的财务负担(劳务费)及就业处境,则未获关注。

梁女士表示,她第首次来港的劳务年费为人民币11000元,过往10年的劳务费均维持在该水平。直至最近雇主告知因该院舍一向采用的劳务公司结业,由雇主处理她的续约安排,因此今次续约无须缴付任何劳务费用。 

伍女士指,过往每年缴交劳务年费人民币5000元外,她过去7年实际领取的月薪却只有$7,500,其馀薪金要交还雇主,远低于合约规定的行业入息中位数薪酬。她任职的院舍于两年前易手,薪金才得到$14,150的法定工资水平但续约的劳务公司是雇主选择的,员工没有选择权,仍然维持每年人民币5000元。

中心建议向雇主及雇员双方提供招聘平台,让具有在港工作经验的外劳护理员,更容易寻找已获外劳配额的院舍所提供的工作机会,而不用依靠劳务公司的单一渠道。

梁洁卿表示,政府于输入外劳的政策上,可担当更积极的角色,例如香港应与内地相关部门沟通,避免出现劳务费用「海鲜价」的恶劣情况。此外,她又呼吁香港应与内地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增加劳务费的透明度,减轻劳务费负担沈重的问题。而政府应加强对外劳的劳工保障并开放在港外劳的转职渠道,挽留有经验的外劳护理员留港工作,从而解决本港院舍人手不足的问题,提升院舍质素。

记者:林秋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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