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何桂蓝 :「唔觉得有国安法就冇抗争馀地」

2023-07-25 11:59

何桂蓝今早继续于西九龙法院作供。资料图片
何桂蓝今早继续于西九龙法院作供。资料图片

「35+」初选案续审,被告何桂蓝今早于西九龙法院供称「问题喺国安法下冇办法判断乜嘢系合法乜嘢系违法,所以啲人先咁惊」,坦言「但冇估到亦都从来冇谂过㩒个反对掣就系犯法。我觉得作为一个喺香港生活咗30年嘅人,呢件事简直系匪夷所思」。何桂蓝又解释「破局」指抗争者离开当权者设立的现实和心理限制,重新按自己的规则行事,「唔好觉得有国安法就冇抗争馀地」。

大律师Trevor Beel主问下,何桂蓝再次说明论坛中指「破局」意思,指当权政权在体制上及论述设下特定结构,要人全盘接受,令人现实上和心理上都感受到局限,然而官方说法及官方呈现的现实并非唯一说法或现实,要抗争的话就要建立「anti structure (反结构)」,令抗争者离开当权者设下的现实限制和规则,重新按自己的规则行事,即可打破当权者建立的架构。

何桂蓝举例指2020年6月底《香港国安法》实施在即,「当时成个社会有好大恐慌⋯⋯觉得做乜嘢都系送头」,作无谓牺牲,不知如何是好,故自己尝试说服香港人「有国安法就乜都做唔到只系中共要求香港人接受嘅讲法,但系唔系我所见到嘅现实。我所见到嘅现实系即使喺呢个现实下,香港人仍然有抗衡嘅方法,透过立法会选举攞最大嘅mandate(民意授权)、攞最大嘅turnout (票数)就系其一」。何桂蓝指重点在「唔好因为国安法就觉得香港冇希望冇嘢做,唔好觉得有国安法就冇抗争馀地」,以及不要放弃当时面临的选举。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问即《香港国安法》下港人仍可合法表态?何桂蓝反驳「问题喺国安法下冇办法判断乜嘢系合法乜嘢系违法,所以啲人先咁惊」。何桂蓝续指当初正因选举可让最多人参与才参选,虽然曾担心两办谴责的审议行为或许会触犯《香港国安法》,但「当时心态系投张票冇可能违法嘅,无论选举入面定立法会入面⋯⋯但我冇估到亦都从来冇谂过㩒个反对掣就系犯法。我觉得作为一个喺香港生活咗30年嘅人,呢件事简直系匪夷所思」。

何桂蓝又解释言论指立法会不再是议事殿堂而是抗争阵地一话并非提倡行动的口号,而是陈述事实,「立法会其实从来都唔系真正议到事嘅地方,所以佢系一个抗争阵地」。何桂蓝阐述立法会议员可能连要求官员交出文件用作审议的权力也没有,只能发表意见及向官员提问,「其实你喺facebook都做到呢样嘢」。何桂蓝直言议员审议政策来表决前甚至无法获得充份资讯,「尤其是财委会真系会开开下会掟400页(文件)畀你」,如果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采取如此态度,则立法会连最基本讨论政策的功能也无法做到。

何桂蓝论坛上质疑杨岳桥的抗争意志,解释公民党此前在部分议题上没有采取坚定立场,当时一直声言达至「35+」便否决这个那个,但当时不少人已认为不可能达成「35+」,「所以我当时就觉得公民党系做咗个承诺,系佢自己唔需要实现嘅」,透过强调「35+」来回避问题,给予选民假希望,完全没有提到一旦「35-」会如何行事,使其抗争意志成疑。法官陈仲衡问如果公民党宣称「35-」也会否决预算案是否就有足够抗争意志?何桂蓝答「财政预算案我会形容唔系呢个论坛,甚至唔系初选嘅一个关键议题⋯⋯抗争意志系咪否决财政预算案或者否决啲乜嘢特定议案,当时问题系,坐喺个论坛上嘅人,最后系咪有得自己去投个议案嘅人我哋都唔肯定」,又指过去公民党党内曾就单一议题抱持不同投票立场,或明知不妥仍投票支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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