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翁涉二胡奏 《愿荣光》无牌筹款等7罪   押8月结案陈词

2023-07-25 15:41

被告李解新否认控罪。
被告李解新否认控罪。

69岁退休老翁涉于2021年及2022年,数度在旺角、大围和中环以二胡演奏歌曲 《愿荣光归香港》。他否认未经批准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及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共7罪,案件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续审。被告在盘问下表明「我不单单嫌(申请牌照的程序)麻烦,又嫌法律不合理同过时」,并认为他自己没有符合筹款活动的3个控罪要素,包括「组织」、「参与」及「提供设备」。裁判官陈慧敏将案件押后至8月9日进行结案陈词。

被告李解新被票控4项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罪及3项未经批准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罪。传票控罪指,他于2021年8月3日、8月18日、9月9日及2022年9月29日,分别在港铁旺角东站外及中环干诺道中天桥近国际金融中心出入口,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长发出的许可证,奏玩二胡连扩音器;以及于2022年6月24日、8月24日和9月29日,分别在大围站外及中环干诺道中天桥近国际金融中心出入口,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且没有由社会福利署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筹款活动。

选择亲自抗辩兼有普通话传译的李在盘问下被问及,涉案钱箱是否有金钱,李指「肯定有钱」,但不肯定是否途人摆放,「或者系我自己,或者系你(主控)畀我嘅」,更反问主控他在各种原因下是否不能将金钱摆放在其自己身上。

李再被控方问及,是否同意因对于牌照办公室的程序感到麻烦而没有申请牌照。李表示,「我不单单嫌麻烦,又嫌法律不合理同过时」,并反问在整个世界内像他进行艺术表演的人会否申请牌照,以及会否等待14日的批准,亦认为他自己没有符合筹款活动的3个控罪要素,包括「组织」、「参与」及「提供设备」。李续再问及,知道与否进行募捐或援助时不需要许可证。李指「作为市民,无理由研究每一条法例,但当觉得不妥时,已由筹款更改为援助」。另当被问到认为不妥时,有否到政府部门了解牌照的执行,李称「为什么我要了解,我无呢个必要」。

至于涉案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李在盘问下认为其歌词没有关于反政府及港独的意思。惟控方反驳他,是否代表观察歌词后才认为不是反政府。李回答,这是政治问题,而他只懂二胡演奏,重申案发时只演奏7个音符。同时,陈官亦追问李,是否同意其演奏的旋律与《愿荣光归香港》是一样。李同意,但指出歌词则各有理解。

控方再问及李,他有否认为自己的表演会把社会运动后情绪还未平复的人,致出现死灰复燃的风险。李不同意,「事实证明直到而家都无风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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