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古站集结案│26岁音响工程员认无牌管有无线电 判罚款2000元

2023-08-03 13:28

被告林韦丞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
被告林韦丞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

2019年8月11日全港多区有示威冲突,大批人士于港铁太古站外集结,7名男子涉案被捕。涉案26岁音响工程人员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惟承认无牌管有无线电。裁判官刘淑娴今(3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处罚款2000元。同案6名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辩方今求情指各人被捕后两年才遭警方起诉,有被告更在祖母出殡当日才被重新拘捕,案件存在延误,望法庭轻判;6人还柙今午判刑。

被告为26岁音响工程人员林韦丞、32岁戏院经理黎卓然、25岁电脑软件工程师文城康、20岁陈堃荣、30岁工程师谢诚谦、31岁侍应戴伟轩及30岁销售员陈朝安,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西湾河康山道近港铁太古站C出口参与非法集结;林另涉管有雷射笔°

经审讯后,林韦丞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而他在开审前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今被判罚款2000元。

黎卓然。资料图片
黎卓然。资料图片
文城康。资料图片
文城康。资料图片
被告陈朝安(绿白衣男子)。资料图片
被告陈朝安(绿白衣男子)。资料图片
陈堃荣。资料图片
陈堃荣。资料图片
谢诚谦(右1)。资料图片
谢诚谦(右1)。资料图片

黎、陈堃荣、谢、戴和陈朝安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陈朝安另管有1个弹射器及1袋金属弹丸,被裁定在公众地方攻击性武器罪成。文亦涉非法集结罪,经审讯后罪脱,但阻差办公罪成。

辩方今早求情时,指案发至今将近4年,被告和家人都承受压力和饱受煎熬。各被告于案发当日被捕后,曾毋须再向警方报到,直到两年后、即2021年8月9日,警方重新拘捕各被告及后落案起诉,各被告和家人有合理期望以为案件已告一段落,其中黎卓然更在祖母出殡当日收到警方通知,并须立即赶往警署。辩方求情法庭考虑到案件延误,酌情减刑。

控方案情指,当日下午1时许,有团体发起维园集会。晚上有过百示威者在太古站出口外,集结在康山道一带,有人照射雷射笔及投掷硬物。警员在现场驱散时,拘捕各被告,期间文城康一度与警长拉扯,双双滚到扶手电梯底。

另外,同案23岁女被告余巧茵较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判囚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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