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劏房业主涉未提交租赁通知书及滥收水电按金 分别被定罪及罚款
2023-08-04 17:48
两名劏房业主涉嫌违反劏房租务管制规定,未有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提交租赁通知书,以及向租客收水电按金,今天(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两人被定罪及分别判处罚款2,700元及12,500元。
首宗个案情指,差估署在今年1月,发现首名业主早前在没有按规定提交租赁通知书收到署方发出的警告信后,涉嫌再次违反该规定,署方调查后向其提出检控。
至于在第二宗个案中,涉事业主早前因向租客滥收水费而被定罪,差估署今年2月主动巡查该涉事单位,并向该业主收集相关的租赁资料。署方调查后揭发该业主涉嫌违反劏房租务管制中,不准向租客收取款项的规定,于是提出检控。
自劏房租务管制生效以来,已有6名「劏房」业主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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