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物业自住实质出租呃按揭贷款 高级消防队长否认2欺诈罪受审

2023-09-04 17:58

被告许智丰否认2项欺诈罪受审。资料图片
被告许智丰否认2项欺诈罪受审。资料图片

38岁高级消防队长2020年涉嫌讹称于新蒲岗「誉.港湾」置业自住,以欺诈一间银行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批出8成按揭贷款约780万元,被控2项欺诈罪。被告否认2项控罪,案件今日于荃湾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其明白取得物业按揭贷款的条件,包括物业的自住要求,而自202078日起物业一直出租,自己从未在该物业内居住。

案情指,被告于2020410日以965万元购入一个新蒲岗「誉.港湾」71个单位,与卖家签订物业临时买卖合约,成交日订于76日。416日被告经转介,就物业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八成按揭贷款,被告应要求提交工银亚洲的按揭贷款申请表及按揭保险计划按揭贷款申请书等,内载有该物业将会或继续作为被告自住之用,如该物业的居佳情况有任何改变被告应向贷款人申报的相关声明。文件其后转交给零售业务贷款部及按证保险公司审批被告之按揭保险贷款申请,被告再签署授信函及自住声明等,

会见银行经理时,被告曾询问若日后把物业出租的话会有何后果,对方解释如果被告想把物业出租,被告必须立即向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作出申请,并须退还当中按揭差额予工银亚洲。被告6月初终获批8成按揭贷款约780万元。被告7月初验楼时查询下得悉物业市值租金每月21500元,同月被告收楼当日向物业代理表示有意放租,填写及签署一份「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翌日获租客以月租21,200元承租。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其明白取得物业按揭贷款的条件,包括物业的自住要求,而自202078日起物业一直出租,自己从未在该物业内居住。

已停职被告许智丰被控于2020416日至78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在完成购买太子道东「誉.港湾」71个单位后会占用及入住该物业,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工银亚洲批准其按揭贷款申请和向他批出一笔共约780万元贷款,以及按证保险公司批准该按揭贷款的保险申请。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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